祝玄摊开手,右手拇指上有一粒极小的血珠凝着。
不疼,只是痒,软毛挠到恰好处,簪子也戳到恰好处,痒得钻心。
书精浑身上下都藏着雷,她那似笑非笑的刁钻梨涡若隐若现,要哭不哭地婉转盯着他,那双眼似在说话:不是你先来的吗?许你点痣,许你吓我,不许我轻轻轻轻地扎你?
又在挑衅他,不知死活,轻佻大胆。
祝玄缓缓将拇指上的血珠搓开,全然不受控的危险野火奔腾燎烧,手里忽然空荡荡地,饥渴异常,该握住什么鲜活的、发抖的、诱惑的……
不只一次了,都是她点燃的。
祝玄反而将身体舒缓下去,支着下颌眯眼看她,开始思考自己为什么会把这么个一给好脸色便要炸雷的书精召来刑狱司。
是因为她聪明且从容,尤其是与环狗应对自如,该软就软,该拖延就拖延,有些秋官都未必如她,且她恰好是个书精,正巧又遇到恩怨册出事,祝玄头一个便想起她,倒差点忘了她最初凑过来的目的。
春风一度?谈情说爱?不过是些粘腻混乱的欲,浅薄无聊的风花雪月,她的聪明却在这一块上发挥得最淋漓尽致。
为何他会与她谈笑?为何又因着那份奇异的不顺眼替她点痣?
直到这一刻回顾,祝玄才发觉这些确实不像自己会做的事,哪怕心情再好。